寻找理想工作

我们的服务对象及范围

我们为可以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合法受雇工作的求职人士提供服务,包括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的人士,或持有非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及有效旅行证件,而不受逗留条件限制或只受仍有效的逗留日期限制的人士。

如你不清楚是否可以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合法受雇工作,请浏览入境事务处网页
www.immd.gov.hk/hks/services/index.html

好的开始,是成功的一半。劳工处为求职人士提供多种免费就业服务,如你能善加利用,求职更能得心应手。以下介绍求职人士如何按部就班,使用我们的服务,逐步迈向理想事业:

1
登记求职

你可于网上登记或前往任何一间就业中心办理登记手续(有关就业中心的资料请按此)或登记易手续
[登记时,你可决定是否于网上刊登个人履历(不会显示个人资料)供雇主查看。]

2
寻找职位空缺

你可于网上查询空缺、亲临就业中心拣选空缺或透过劳工处所举办的就业展览会及招聘活动、设于多个地点的「空缺搜寻终端机」「互动就业服务」流动应用程式取得空缺资讯。

如你已在网上登记,可使用「新工速递」功能以电邮收取最新空缺资讯。

3
应征

如雇主已公开联络资料,你可直接向雇主申请有关职位;如雇主没有公开联络资料,请致电电话就业服务热线(2969 0888)或亲临就业中心要求转介。

如雇主接受「网上应征」,已登记的求职人士可透过「网上应征」递交职位申请。
(你可参考本网站的求职公事包或青年就业起点网站(www.e-start.gov.hk)撰写求职信及履历表。)

4
面试

你可参考本网站的求职公事包或青年就业起点网站(www.e-start.gov.hk)以准备面试。

我们的服务承诺

我们致力达到以下的服务标准:

  • 为新登记的求职人士提供有关就业服务的书面指引。
  • 在约定时间三十分钟内为求职人士提供就业谘询服务。
  • 在约定时间三十分钟内为求职人士提供就业转介服务。
  • 为在就业中心递交「登记易表格」的求职人士,于递交表格后的下一个工作天,提供电话就业服务。
  • 为求职人士提供就业中心每周十大职位空缺排行榜的资料。
  • 百分之九十职位空缺资料在收到资料随后的五个工作天内处理。
祝你成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