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工处在全港设有11所就业中心,求职人士(包括内地新来港人士)可到任何一所中心,利用中心提供的各项设施及服务寻找工作,包括:
就业中心的登记手续十分简便。内地新来港的求职人士在登记时,只需填妥登记表,并出示以下文件,以证明可在香港合法受雇:
三所行业性招聘中心会不时安排饮食业、零售业及建造业雇主在中心内进行招聘活动。求职人士如有兴趣加入相关行业,可透过劳工处的「互动就业服务」网站或流动应用程式,查阅最新的招聘活动资料,并致电招聘中心,预约与雇主进行即场面试。
最新招聘活动的详情
劳工处各就业中心及行业性招聘中心的地址及电话
已在就业中心或「互动就业服务」网站登记的求职人士,如有意寻找私营机构的职位空缺,可致电劳工处的电话就业服务热线2969 0888,要求就业转介。
「工作试验计划」透过安排参加者在参与机构内工作,以协助他们汲取实际工作经验及掌握工作技能,从而提升他们就业的竞争力。在完成一个月(30天)的试工期后,工作表现良好的参加者有机会获参与机构正式聘用为雇员。
工作试验计划劳工处在2024年7月15日推出为期3年的「再就业津贴试行计划」。每名参加者在计划的推行期间可获发最高20,000元再就业津贴。
再就业津贴试行计划「中高龄就业计划」旨在透过向雇主发放在职培训津贴,鼓励雇主聘用年满40岁或以上的中高龄失业求职人士担任全职或兼职长工,并为他们提供在职培训,让他们尽快适应新的工作环境,掌握工作所需的技能。
中高龄就业计划具备学位程度的求职人士,可透过「高等学历就业专页」,了解香港就业市场的情况,并搜寻和申请合适的职位空缺。
高等学历就业专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