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新来港人士专页

劳工处的就业服务及计划

就业中心

劳工处在全港设有11所就业中心,求职人士(包括内地新来港人士)可到任何一所中心,利用中心提供的各项设施及服务寻找工作,包括:

  • 安装了撰写求职信和履历表软件并已接驳互联网的电脑
  • 方便求职人士向雇主递交履历表及求职信的传真机
  • 连接劳工处庞大职位空缺资料库的触幕式空缺搜寻终端机,方便求职人士搜寻合适的空缺
  • 供求职人士联络雇主的电话
  • 与雇主进行视像面试的设备

就业中心的登记手续十分简便。内地新来港的求职人士在登记时,只需填妥登记表,并出示以下文件,以证明可在香港合法受雇:

  1. 有效的身分证明文件;及
  2. 单程证 / 签证身分书
求职人士须知

饮食业、零售业及建造业招聘中心

三所行业性招聘中心会不时安排饮食业、零售业及建造业雇主在中心内进行招聘活动。求职人士如有兴趣加入相关行业,可透过劳工处的「互动就业服务」网站或流动应用程式,查阅最新的招聘活动资料,并致电招聘中心,预约与雇主进行即场面试。

最新招聘活动的详情
劳工处各就业中心及行业性招聘中心的地址及电话

「互动就业服务」流动应用程式

除浏览本网站,求职人士亦可使用「互动就业服务」流动应用程式,随时随地透过智能手机或流动通讯设备,从劳工处的职位空缺资料库搜寻合适的职位空缺及浏览最新招聘活动的详情。
「互动就业服务」流动应用程式

电话就业服务

已在就业中心或「互动就业服务」网站登记的求职人士,如有意寻找私营机构的职位空缺,可致电劳工处的电话就业服务热线2969 0888,要求就业转介。

工作试验计划

「工作试验计划」透过安排参加者在参与机构内工作,以协助他们汲取实际工作经验及掌握工作技能,从而提升他们就业的竞争力。在完成一个月(30天)的试工期后,工作表现良好的参加者有机会获参与机构正式聘用为雇员。

工作试验计划

再就业津贴试行计划

劳工处在2024年7月15日推出为期3年的「再就业津贴试行计划」。每名参加者在计划的推行期间可获发最高20,000元再就业津贴。

再就业津贴试行计划

中高龄就业计划

「中高龄就业计划」旨在透过向雇主发放在职培训津贴,鼓励雇主聘用年满40岁或以上的中高龄失业求职人士担任全职或兼职长工,并为他们提供在职培训,让他们尽快适应新的工作环境,掌握工作所需的技能。

中高龄就业计划

高等学历就业专页

具备学位程度的求职人士,可透过「高等学历就业专页」,了解香港就业市场的情况,并搜寻和申请合适的职位空缺。

高等学历就业专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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