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居民來往內地與香港受到公安部《中國公民因私事往來香港地區或者澳門地區的暫行管理辦法》(簡稱《往來辦法》)的規限。根據《往來辦法》,香港居民往來內地須持有由國家移民管理局簽發的《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
國務院於2018年8月3日宣佈了《國務院關於取消一批行政許可等事項的決定》,其中包括取消《台港澳居民申領就業證》的安排,進一步便利香港居民在內地就業、創業。
2018年8月23日,人力資源及社會保障部頒布《關於香港澳門臺灣居民在內地(大陸)就業有關事項的通知》,明確指出香港居民在內地就業不再需要辦理就業證。在內地就業的香港居民,可使用《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或《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等有效身分證件辦理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各項業務;以工商營業執照、勞動合同(聘用合同)、工資支付憑證或社會保險繳費記錄等作為其在內地就業的證明;並享有與內地居民相同的勞動保障權益。
一般來說,香港居民與香港僱主,在香港訂立僱傭合約,而僱員被派往內地工作,則有關僱員仍然受本港的《僱傭條例》保障。但僱員簽訂僱傭合約時,需注意合約內是否訂明該合約是受香港、內地或受其他國家的法律或有關條例管轄。
如受僱於內地公司,或僱傭合約是在內地簽訂,則受內地的法規保障。《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合同法》)及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決定就僱傭雙方建立僱傭關係的細節,包括勞動合同的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終止等有明確規定。《合同法》要求僱主與受僱員工訂立書面勞動合同,明確訂明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及義務,保護僱員的合法權益。
前往內地工作的香港居民在簽訂勞動合同時,應詳細了解具體條款,以保障自己的權益:
- 合同的期限;
- 合同試用期;
- 工作內容與地點;
- 薪金構成、標準以及支付方式和時間;
- 獎金及花紅制度(如有);
- 工資金額、加班費、各種生活補助(如有);
-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 合同終止的條件;
- 膳食安排;
- 住宿安排或租房的補貼;
- 醫療保險;
- 工傷補償及賠償安排;
- 往返香港及工作地的旅費;
- 年假及休息日;及
- 日常交通安排。
除上述各項,請留意勞動合同應明確列出該合同是受哪個地方的法律規管及管轄,以便一旦遇到問題時,可向相關地方的司法機關求助,解決爭議,保障雙方的權利。此外,僱員在訂定合約前,必須了解自己是否以僱員身分擔任工作。如以獨立承辦商、自僱人士或非僱員身分擔任,由於雙方不存在僱傭關係,受聘人士不受《僱傭條例》保障。詳情可參考《受聘形式雙方定 辨清身分保權益》(純文字版,請按此)單張。如遇僱員權益方面的問題,可向勞工處勞資關係科尋求協助。
求職人士可參考以下國家法規:
-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勞動法保障僱員合法權益,例如工時、假期、工資發放等。 -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就勞資雙方在處理勞資爭議時協商的原則、方式、參加者、時限及和解協議效力等作出明確規定,保護當事人合法權益,促進勞資關係和諧穩定。 - 工資支付規定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及《對〈工資支付暫行規定有關問題〉的補充規定》對內地工資的支付形式、發放時限、超時工資的計算及扣除限制等方面作出詳細的規定。 - 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
關於修改《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的決定明確規定了全國年節及紀念日的假期。
由於各省市在法規的具體執行方法上或有不同,求職人士亦可登上「中國就業」網站,以了解各省市法規的具體細節。
根據香港法例第282章《僱員補償條例》第30B(2)條規定,凡僱員在香港以外於受僱工作期間因工遭遇意外以致受傷,則如其僱傭合約是在香港與僱主訂立,而該僱主是在香港經營業務的人,亦受《僱員補償條例》保障。
內地《工傷保險條例》是為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的僱員獲得醫療救治和經濟補償,促進工傷預防和職業康復而制定。條例對工傷定義及工傷補償等作出詳細規定。有關工傷保險條例的詳情,可參閱「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網頁有關工傷保險的內容。
香港居民從內地取得的工資、薪金,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及其相關法規繳納個人所得稅。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於2018年8月31日宣佈了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的決定。在中國境內有住所,或者無住所而一個納稅年度內在中國境內居住累計滿183天的個人,為居民個人。居民個人從中國境內和境外取得的所得,均須依照稅法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而在中國境內無住所又不居住,或者無住所而一個納稅年度內在中國境內居住累計不足183天的個人,為非居民個人。非居民個人從中國境內取得的所得,須依照稅法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
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於2019年3月14日公佈《關於在中國境內無住所的個人居住時間判定標準的公告》,如果無住所個人此前六年的任何一年在中國境內累計居住日數不滿183天或者單次離境超過30天,該納稅年度來自中國境外且由境外單位或者個人支付的所得,可不用繳納個人所得稅。
如欲了解更多有關內地稅務或中國-香港稅收安排的詳情,請瀏覽「國家稅務總局」網頁及參考香港稅務局網頁內有關《雙重課稅寬免》的章節。
香港居民要留意用人單位是否為其提供在內地工作的住房,或者租房的補貼包括住房公積金,同時應事先了解居住地附近的環境、交通是否便捷及治安。
內地一些較具規模的企業會為員工提供宿舍,宿舍的環境及設施視乎不同僱主的安排而有所分別,求職人士宜先向準僱主查詢有關情況,藉以作好心理準備。如受僱的公司沒有提供宿舍,便要自行安排居所了。租住房屋一般需要支付按金,並要留意租金是否已包含電費及維修費等。要了解內地不同地方的住房價格,可透過互聯網參考當地的房地產中介公司的網站。
中央有關部門在2017年11月制定了《關於在內地(大陸)就業的港澳台同胞享有住房公積金待遇有關問題的意見》,在內地就業的香港居民可根據內地《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和相關政策的規定繳存住房公積金。他們在繳存基數、繳存比例、辦理流程,以及提取個人住房公積金、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等方面,可享有與內地居民同等待遇。如香港居民離開內地回香港定居,亦可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的餘額。
香港居民在內地就業,應當按照《社會保險法》、《社會保險費徵繳暫行條例》、由2020年1月1日起施行的《香港澳門台灣居民在內地(大陸)參加社會保險暫行辦法》及當地相關法規、規章政策規定,參加就業所在地的各項社會保險(分為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五項)並繳交社會保險費。如已參加強積金計劃的香港居民,持有強積金報表作為證明文件,可申請豁免在當地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和失業保險。
香港居民因在內地工作而參加社會保險的情況,基本可分為以下三種:
- 香港居民在內地就業,與內地機構簽訂勞動合同的,應當參加內地機構所在地的社會保險;
- 香港居民在內地從事個體經營的,應該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為其僱員繳納社會保險;以及
- 香港居民與境外或港澳台機構建立僱傭關係,並派駐到內地任職的,如果沒有直接與內地機構簽訂勞動合同的,可以不參加當地的社會保險。
由於內地各地區對政策的具體執行方式不盡相同,在內地工作的香港居民需了解其繳納社會保險的詳細情況,並且不時留意有關法規的最新公布,以確保符合政策要求。
如認為勞動合同所訂明的保障不足夠,香港居民可以根據自身需要選擇購買額外的商業保險,如財產保險、人身保險、意外保險及醫療保險等。
內地和香港的醫療服務,不論在制度、系統和服務流程方面均存在差異,香港居民如需在內地就醫,應留意各類醫院所提供的服務,根據自身的要求和醫療需要選擇就醫。
內地的醫療系統包括公立和私立醫院在醫治前要先付押金。在內地工作可以預先在港購買適用於內地的醫療保險卡,投購這些醫療保險卡,可向本港各大銀行、保險公司或其他代理人查詢。
內地部分醫院接受信用卡、銀聯等電子方式付款,但須注意部分診療費用僅限現金支付,具體情況可向就診醫院了解。因此在前往醫院就診前須帶備足夠現金或帶同保險公司 / 醫療保險服務提供者發出的會員卡。病人也應該在前往醫院或診所前確認其持有的醫療保險卡是否適用。
此外,境外保險的直接結付醫院網絡僅涵蓋部分中外合資私立醫院和公立醫院國際醫療部。由於現時內地的大多數醫院尚不接受境外醫療保險,香港居民在這些醫院的費用可能需要憑據相應繳款單及發票,向境外保險公司申請賠償。
內地實行九年義務基礎教育,包括六年小學和三年初中,一般都是全日制。學童在完成九年基礎教育後,須通過一個初中畢業會考,根據考獲成績和志願,進入三年高中。內地的高中類別很多,但基本可分為普通高中,和職業技術教育。
學生在完成三年高中教育後,在高等考試成績優良者,便進入高等教育。高等教育分別有大學本科和高職(專科)。大學本科課程是四至五年不等;高職(專科)學院一般是三年課程,畢業生可獲授文憑。
除了由國家開辦的學校,內地亦有不少學校由私人機構或教育集團開辦,稱為民辦學校。相對國家開辦的學校而言,民辦學校的收費較貴,教學上的彈性較多,但要先查清楚這些學校是否合法招生,及所頒發學歷文憑是否獲當地政府承認。在大城市裏,如北京、上海、廣州、杭州等,更有為外國人而設的國際學校。
香港居民在內地工作,如要安排子女的教育事宜,除要注意內地的課程和學校分配準則外,亦需要考慮子女的長遠教育需要。舉例來說,如父母在內地工作只是一個暫時性的安排,便要考慮將來子女隨父母再移居回港或其他地方時,子女的適應和課程的銜接。因為有這些考慮因素,有些港人會送子女到國際學校,以便將來父母轉換工作地點時,子女會較易適應新的學習環境和課程。有關內地教育概況可參考香港特區政府駐內地各省市辦事處編製的《港人內地生活小百科》。
內地有頗完善的交通系統。鐵路運輸系統發達,主要城市都有高速公路、火車、及高鐵連貫。內地的航空交通亦頗發達,航線遍及各主要城市。在內地購買機票可透過一些可靠的代理公司。市內交通方面,很多大城市已開通了地鐵,十分可靠快捷,能到達市內主要地點。大小城市都設有公車及出租車。
香港居民在內地自行駕駛汽車,須先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相等於香港的駕駛執照)。駕駛證由內地公安部門屬下的車輛管理機構簽發。由於不同省市對駕駛證的管理辦法可能不同,欲申領駕駛證的人士應向個別地方的公安部門查詢。
本港有不少合法的駕駛學校協助香港居民辦理申領內地的駕駛證,香港居民可考慮找它們協助辦理。有關投購保險事宜,可向保險公司查詢。